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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

个体户通过行贿向国企借2900万炒股

来源:重庆公司设立与章程设计律师   网址:http://www.cqjjjfls.com/   时间:2015/11/27 14:46:23

本报讯(记者郭玉红)一名“理财高手”,在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城电工)原董事长杨书昌、甘肃省机械集团上海汉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汉唐公司)原总经理韩兆武、兰光集团原总经理李伟等3宗贪腐案中,始终扮演着关键角色:从国有企业“长城电工”违规拆借高达29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个人炒股;从另一家国企“兰光公司”借得1.4亿元给“长城电工”违规成立的汉唐公司;同时,还不忘给相关人士奉上总计127万元的答谢费。2007年4月6日,曾经叱咤甘肃金融理财市场的个体户、北京凯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35岁的临夏籍男子李继春,被省公安厅刑事拘留,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年5月15日被逮捕。11月30日记者获悉,李继春因涉嫌犯挪用公款罪、行贿罪已被提起公诉。

借国企2900万炒股

  1999年3月,炒股缺乏资金的“理财高手”李继春,在长城电工证券部工作人员韩兆武的引荐下,向时任长城电工董事长的杨书昌提出借用该公司的资金用于个人炒股的请求。之后,在未经公司集团决议的情况下,杨书昌指使本公司董事长秘书何某以公司名义,与李继春父亲注册成立的现代文化公司(早已停业)签订了“公对公”的借款协议。之后,杨书昌将900万元资金交与李继春炒股。2000年4月初,李继春归还本金900万元。同年9月,李继春再次找杨书昌借款。而时任甘肃省机械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一职的杨书昌,仍然私自拍板,分两次将机械集团的2000万元银行贷款出借于李继春。为了掩盖真相,李继春再度假借已被吊销执照的现代文化公司名义与机械集团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机械集团公司财务处处长亲自带着2000万元的汇票前往北京,交给李继春打入其个人炒股账户。直到2002年4月,杨书昌调离省机械集团公司后,李继春因无法偿还巨额借款,多次向杨书昌提出降低收益率及延长借款期限的要求。与此同时,杨书昌也为了应付审计部门的财务审计,在已无权行使机械集团公司总经理职权的情况下,再次擅自做主,先后于2002年下半年、2004年初两次与李重签协议,变更收益率并一度将还款时间延长至2005年底。直至2008年6月底案发,机械集团收回资金1100余万元,尚有1851万余元本息未予归还。

127万答谢国企高管

  在长达4年的“债务”交往中,李继春与杨书昌成为莫逆之交。2000年8月,杨书昌违反国务院《严禁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规定》,未经主管部门和董事会的批准,擅自决定成立上海汉唐投资有限公司,委托该公司对长城电工募集到的巨额资金进行理财。随后,杨书昌从机械集团、长城电工抽调共2亿资金委托上海汉唐进行股票交易,到2003年亏损达1.6亿元。为了应付证监局的检查,这一次,杨书昌转而向李继春借款用于归还上海汉唐占用长城电工的1.4亿元。李继春当即为杨推荐了一名重量级的“财神”——兰光公司总经理李伟。早在2003年前后,李继春就与李伟先后两次签订共计1.15亿元的资产管理委托协议。虽然,两笔巨款均未按期归还也没能支付任何收益,但李继春与李伟建立了“深厚”的交情。于是,2003年3月,在李继春的积极斡旋下,他再次通过李伟与兰光公司签订了1.4亿元委托资产管理协议,后用该款为长城电工1.4亿元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李继春个人从中盈利130万元,对兰光公司却分文未付。同年5月,李继春再次与兰光公司达成1.2亿元资产管理委托的协议,仍然是不还钱也不给收益。

  至此,为了答谢李伟提供的帮助,李继春先后3次送给李伟共计87万元。另外,为答谢韩兆武当初向杨书昌引荐自己,从而成功借款900万元,以及顺利洽谈1.4亿元借款期间付出的辛劳,李继春向韩兆武先后送上30万元好处费,还给机械集团的张继承也支付了10万元红包。

■相关链接

长城电工原董事长

杨书昌一审被判19年

  甘肃省机械集团公司总经理、甘肃省长城电工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杨书昌,在历任该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期间,不经董事会决议,先后8次将7400万元公款借给他人炒股,进行营利活动,共造成3000余万元的损失;违规成立投资有限公司并抽调2亿元资金炒股,造成1.6亿元的亏损。杨书昌早在1999年7月便开始利用职权便利收受下属企业为答谢他的帮助送来的共计4万元现金及两块总计价值1.6万余元的手表。2009年9月29日,兰州中院一审以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杨书昌有期徒刑19年。

  “汉唐公司”贪腐案

四名高管各领其刑

  2000年8月,杨书昌违规成立上海汉唐投资有限公司理财,其后指派呼增进、韩兆武、董伯龙和孙泽山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4人任职期间先后贪腐400余万元。2009年6月,金昌市中院对韩兆武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6年;其他三人分别以贪污罪被判处14年、9年、5年。

三次受贿87万

兰光原老总领刑12年

  兰光集团原老总李伟在与李继春合作期间,三次收受李继春送来的87万元好处费,2009年8月7日,兰州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李伟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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